内地放宽台帐保证金形式 港商获纾压
2007-09-06 | 财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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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商的内地加工贸易台帐保证金问题得以纾缓;昨日内地商务部、海关总署及银监会发布第71号公告,允许A、B类加工贸易企业,除现金外,还可以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台帐保证金,变相不再进行实转,纾缓因44号文导致港商所受的资金压力。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相信,这项措施将大大有助港商适应最近的政策调整,特区政府明白到上述措施影响广泛,因此多次向商务部及其他有关部委反映,希望中央政府容许企业以「银行担保」等作为台帐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