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09 |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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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电 台湾当局“主计处”公布,2006年岛内平均每户消费支出增加至71万3024元(新台币,下同),其中最主要是购买食品饮料,平均每户一年要支出逾16万元,但保健与娱乐支出也增加。 据“中央社”报道,你家一年消费支出有多少?台“主计处”据最新的家庭收支调查,2006年岛内平均每户家庭消费支出71万3024元,年增率达1.7%。 若依消费支出内容观察,以食品饮料费计16万1259元最高,且占消费金额比例达 22.6%,其次为房地租及水费合计为14万5811元占20.4%。 “主计处”指出,第三项主要的消费是保健和医疗支出9万9292元,年增5.6%,所占比重也续增至13.9%,原因还是随着岛内民众平均寿命延长,卫生保健观念增强所致。至于看电影、听音乐等娱乐教育和文化服务等支出则为9万1669元。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家用汽车、移动电话及网络等设备日益普及,去年运输交通及通讯相关平均费用为8万8049元,所占比重增至12.3%。不过买衣服等消费并未如一般想象中高,去年平均每户家庭衣着鞋袜类消费,金额是2万3957元。 “主计处”表示,从最新的家庭消费支出调查结果,显示随所得水平提高,民众消费支出已由过去衣食温饱转为追求提升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