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澳门分行继续执行澳门个人人民币清算
2007-09-14 |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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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出〔2007〕第18号公告称,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继续担任澳门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这一授权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8号确定的澳门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选择原则和标准,经过对申请连任清算行的中国银行澳门分行进行全面评审,并商澳门金融管理局同意而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