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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同180指数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二)
时间:2003-01-28  

(三)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营业时间以各营业网点公告的营业时间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7)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书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四)通过中信实业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或对公结算资金账户。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或对公结算资金账户;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投资者提示 (1)没有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或对公结算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信实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通过深圳发展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对公结算资金账户。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预留印鉴卡; 2)填妥的《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和法人名章; 3)深圳发展银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账号;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通过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程序及所需的材料 (1)开立资金账户 已在华夏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不必再次开立该账户,没有开立资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需按照有关规定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资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4)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若无,则按新配发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办理,投资者在营业部按相关规定即可办理); 5)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3、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机构投资者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机构投资者申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并确认成功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机构投资者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注意事项:机构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工作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七)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15:00。其中:11:30-13:00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国泰君安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 再开立该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工作日)到代销网点确认开户或认购是否被接受。

(八)通过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银河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银河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只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 2)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4)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银河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银河证券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在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并确认成功后,也可以通过我公司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等电子化服务渠道进行认购。

(九)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海通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海通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5)填写开户合同书。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2)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3)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机构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于T+2日(工作日)打印确认单据。

(十)通过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开立资金账户(已在国信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信证券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发照机关确认章);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预留印鉴。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国信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国信证券资金账户卡; 3)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手续。 4、机构投资者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机构投资者申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并确认成功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机构投资者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账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投资者提示:机构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工作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十一)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的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03年3月3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非必备材料。若有请提供,可直接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8)招商证券牛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工作日)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十二)重要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www.ttasset.com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3、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5、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属于设立后的本基金资产。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登记过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中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费用由成立后的基金承担,并在一年内摊销。若本基金发行失败,发行费用由基金发起人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对投资者发行期截止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若基金不成立,由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发行期后三十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3日 电话:(021)68644599 传真:(021)68531888 联系人:周长军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3日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传真:(021)68531888 联系人:周长军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 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康 成立时间:1912年 法定代表人:刘明康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忻如国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电话:021-68644577 直销服务电话:021-68559999 传真:021-68531888 联系人:周长军 2、 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康 电话:010-66594916 传真:010-66594946 联系人:张导 (2)名称:中信实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建中 电话:010-65541089 传真:010-65542178 联系人:官玫 (3)名称: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负责人:周林 电话:0755-82080409;95501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李谨豪、周勤、汪小苗 (4)名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010-65178899 传真:010-65185322 联系人:权唐 (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金建栋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刘君 (6)名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706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洪汉 (7)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00 联系人:奈学刚 (8)名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关金 电话:0755-82133296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鞠玮、谭斌华 (9)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00 联系人:范源远 (五)注册与登记过户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755-82084015 传真:0755-82084010 联系人:刘玉生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汇欣大厦A座14层 负责人:杨晓明 电话:010-84991188 传真:010-84990025,84990026 经办律师:杨晓明 邓辉 (七)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288号7楼 负责人: 林东模 联系电话:021-58799970 传真: 021-58872507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东模 冯家俊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8日